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8月12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市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梳理,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
(一)领导班子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以及相关条例规定,统一思想认识,对反馈的问题与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迅速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推进整改工作,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坚持定期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听取各科室汇报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经市委组织部同意,于11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梳理,剖析思想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要求建立了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了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
集中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充分利用党组会会前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等内容,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听取市社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带头领办8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整改责任。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带头认领问题。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市供销社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坚决态度和务实举措推动整改落地见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各项问题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压紧压实责任、落细落实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认领到人,有计划、有目标、有成效的完成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注重成果转化运用,将整改工作与深化供销综合改革、社有资产监管、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既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又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了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不及时不深入。‘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自‘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以来,共召开党组会64次,仅18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严重滞后。如,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6月、2023年7月两次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党组直到2025年3月才传达学习”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社党组将“第一议题”制度摆在党建考核重要位置,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压实工作责任。二是于2025年度第12次党组会安排会前学习“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对“第一议题”制度意义与要求的认识,提高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三是以聚焦市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完备高效的为农服务体系、打造服务“三农”综合平台为目标,建立靶向学习体系,突出学用转化导向,针对性制定富有供销特色的“第一议题”学习清单,打破“仅领读领学文件”的局限,适时融入“政策落实落地、工作方向确定”等专题研讨,推动学习从“被动接受”向“主动运用”转变,切实解决学习不深入的问题。四是自8月12日起,党组会已实行连续编号管理,落实分管领导批印议题制度,每次会议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会前学法学纪要求,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将“第一议题”制度全面延伸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支委会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推动各项学习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4项已完成整改。
2.针对“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乏力。治理机制不健全,以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不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运行不规范。如,截至巡察进驻,未按照《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修订理事会工作规则和组建监事会,监事会无农民社员、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如,基层社基础薄弱,全市121个基层供销社,实际运营78家,超三分之一为‘空壳社’‘僵尸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5年度第15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市供销社会前学法(学纪)制度》,深化对《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严格依据条例规范供销合作社的组织设置与各项工作行为。二是于2025年度第17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关于以社鑫公司为基础筹备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平台的实施方案》,将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遵循市委巡察结论和指导意见,切实强化和优化社有企业管理,把社鑫公司逐步建设成为社有资产管理平台公司,进一步规范供销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与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三是市社对121个基层供销社进行分类统计,分清“空壳社(僵尸社)”的类别、数量,突出地区差异,开展分类指导,采取“规范建设新社、改造提升弱社”的方式,在10月底前规范地消除2个“空壳社(僵尸社)”,探索市场化整改“空壳社(僵尸社)”的有效措施。四是根据全市基层社实际,于2025年度第17次党组会审议通过《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分类推进基层社建设的通知》,合理有序推进基层社建设。五是监事办于8月29日组织监事会成员学习《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并严格按照条例规范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按照《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补充农民社员、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监事进入市供销社监事会……”,于8月29日召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五届三次全体会议选举监事会主任1名、增补农民监事1名,11月4日召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五届四次全体会议选举增补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监事1名。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5项已完成整改。
3.针对“落实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重大部署行动迟缓。如,2024年10月,市供销社作为‘培育农村创富共同体’‘培育国企带村民企联村帮共体’的责任单位,未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2025年工作任务,10月底前制定供销社助力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二是结合供销社主责主业,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培育农村创富共同体”“培育国企带村民企联村帮共体”,10月底前,以“供销社+村集体经济+农户”模式,示范打造仁和区仁和镇供销社、盐边县联合供销社2个具备“农资经营+生活用品经营”能力的供销综合为农服务中心。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2项已完成整改。
4.针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不明晰。党组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事决策边界不清。如,市供销社《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未明确需提请党组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及社有企业需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等的具体内容和范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5年度第17次党组会审议通过《中共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重一大”事项》《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工作规则》《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党组会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党组与理事会的职能边界,明确各自职责定位。二是自2025年度第12次党组会始,凡需上党组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议定的议题,必须履行会前审批程序,经分管领导签署《会议议题审批单》同意后,方可上会。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2项已完成整改。
5.针对“驾驭全局能力不足。党组统揽协调理事会、监事会全面工作能力还有不足,对市供销社部分重大项目申报把关缺位,对社有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监管不到位。如,2023年5月、8月、10月市供销社先后组织所属控股企业嘉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会公司’)申报市商务局、省供销社、盐边县农业农村局主导开展的相关财政资金奖补项目,项目申报、实施及奖补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理事会均未提请党组会研究,党组对此督促把关不到位。目前项目因无法落实配套资金,被迫违规变更实施主体,个别项目奖补资金到位后因土地权属问题长期处于停工状态,还存在挪用奖补资金、相关资产归属权出现纠纷等问题。如,党组对监事会履职督促不到位,对控股企业嘉会公司失管失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中共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重一大”事项》《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工作规则》《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党组会权责清单》等制度,明确党组统揽理事会、监事会各项工作,通过《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社有企业执行重大投资等事项需经社资委会、常务理事会、党组会逐级审核批准。二是督促盐边县供销社规范使用2023年度市商务局渔门镇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奖补资金,加快推进2024年度盐边县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项目中的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协调盐边县相关单位完成了项目财评、建材准备,制定了施工进度倒排工期表,同时积极协调盐边县政府分管领导,解决了项目土地属性、县级配套资金来源等问题。三是按照省供销社督导组2025年7月15日来攀督导工作时的要求,倒排工期表落实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员和进度要求,并向省供销社及时备案,省、市两级供销社同步每周跟踪施工进度,确保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建设。四是关于资产归属权限问题,2025年9月5日已召开嘉会公司股东会,经第三方审计公司对相关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评估后,依法依规尽快完成涉及项目资产的移交工作。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2项已完成整改;第3项至第4项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
6.针对“对控股企业嘉会公司失管失控。嘉会公司自2021年9月成立以来,市供销社履行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出资人职责不到位,超过三年未按照《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监督办法》(攀供〔2020〕28号)派驻财务负责人,对企业负责人监管、考核长期缺失。嘉会公司经营管理混乱,存在未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且部分业务未签订购销合同、货物出入库登记管理失真、运输成本结算无依据、部分生产经营活动收入成本明显不匹配、多达26个个体经营部挂靠公司名义经营导致连带责任风险等问题,市供销社监事会对上述问题长期未发现,未有效履行监督职责”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审计、巡察发现的制度漏洞,市供销社成立问题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监事会主任任组长、理事会副主任任副组长,监事办、财务、资管等科室联合合作,研究制定《关于市嘉会公司经营问题整改方案》,召开嘉会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方案,并对存货管理、账款清收、人员薪酬、人员编制、经费管控等制度漏洞进行健全完善,针对公司原有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不规范问题,督导公司及时启用用友库房管理系统,规范公司库存商品的出入库流程及管控。二是敦促嘉会公司制定基层社购销协议制度,督导市嘉会公司与基层社、直营挂靠点签署购销协议,对26家挂靠单位进行全面清理以降低经营风险。三是对嘉会公司开展专项审计,根据章程规定,督促嘉会公司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年终财务报表实施审计,2025年9月10日监事办牵头,通过比选已委托华光会计师事务所对市嘉会公司开展全面审计。四是由理事会副主任、财务科长、资产管理和金融服务科长、监事会办公室组成考核组,分别于9月28日至29日、11月1日对应收账款清收工作进行两次专项检查督导,对公司全面的整改内容推进情况进行两次考核,今后坚持每半年聚焦公司财务、资产、经营、管理等关键领域开展联合检查。五是监事会通过列席党组会、社资委会、专题工作会议等做到事前监督,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六是按照《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派出董事、监事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派驻到企业的董事、监事要及时了解所任职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每半年向市社汇报情况。2025年10月29日市社派员参加花城老邻居股东会,并就股东会主要内容向市社领导班子汇报。七是按照《攀枝花市供销社市级社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年内配套制定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的制度,切实发挥绩效考核激励作用。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2项、第4项至第6项已完成整改;第3项、第7项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
7.针对“社有资产存在严重流失风险。7家控股参股企业共投入835.6万元,3家已停业,仅有1家公司分红,累计分红16.80万元。如,根据2025年1月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报告显示,嘉会公司账面亏损达141.96万元,且因未及时催收、催结往来账款,560万元应收账款中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56.73%。全市供销系统占股嘉会公司80%,实际注资680万元,截至巡察进驻,嘉会公司尚欠银行借款共计552.56万元,公司银行账户余额仅5.68万元,市供销社存在严重的社有资产流失及债务偿还风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第17次党组会审议通过《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社资委会组成成员,不再与常务理事会成员重叠,社有企业执行重大投资等事项需先报请社资委会审核再报常务理事会审批再报党组会决策。二是对嘉会公司采取减员增效措施,核定公司人员编制,对公司人员进行梳理,按“岗位必需、人岗匹配”原则,择优选择公司总经理人选,裁撤冗余人员,人员规模由原有13人精简至8人,薪酬总额从每月10万元降至3万元,办公经费缩减50%。三是于8月中旬至10月底,对基层社、嘉会公司库房进行了全面盘点,安排1位分管领导带领资产管理与金融服务科、监事办、财务科相关人员,结合开展“供销促共富——农资、农技、金融服务培训”,数次深入各县(区)供销社和基层社,宣传引导并示范开展农资货物盘点、欠款清收、矛盾化解等具体整改业务。依据对基层社货物盘点、账务清查结果,向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三个县(区)人民政府发送了关于协助催收基层供销社及部分农户欠市嘉会公司农资货款的函;委托第三方法律事务所向盐边县嘉慧公司发送了结清欠款的律师函。持续推进基层社、直营店欠款催缴工作,有效化解了农资经营风险;协调市农商行东区分行,调整了市嘉会公司还款计划,同意提前先还贷款本金,以减轻市嘉会公司还贷压力,缓解了还贷风险。截至目前,已收回账款及处置库存共计146.31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132.09万余元。四是督促未足额缴纳股本金的各股东,根据实际能力逐步缴纳股本金,已于2025年9月9日向盐边县供销社出具股本金催缴函,截至目前,欠缴股本金情况为盐边社欠25万元,另有19个基层社共欠缴95万元。五是市社全面梳理派出监事、理事登记情况,9月29日市社监事会组织派驻企业监事认真学习《市级社有企业监事工作报告制度》,10月底市社各派出监事对2025年履职情况进行了书面报告,监事会依据各派出监事的履职报告,对问题建议进行梳理汇总,11月31日监事会向党组会、理事会提交《关于2025年上半年市供销社派出监事履职情况的报告》。六是根据嘉会公司盘点和欠款情况,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开展财务、合规及债务专项审计,若审计显示资不抵债或出现持续经营风险,将按照《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嘉会公司启动清算工作。七是举一反三完善市社社有企业管控机制,依托新修订的《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市社资产经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履行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及经营业绩等进行考核,确定管理者薪酬与奖惩方案。拟从2026年开始,委托专业机构对社有全资控股企业定期开展专项审计,重点核查规范管理、财务合规性、经营效益及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确保社有企业规范运营、高效管控。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5项、第7项已完成整改;第6项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
8.针对“推进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不够有力。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充分,统筹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弱。社有农资企业仅嘉会公司一家,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弱,难以发挥主渠道作用。如,2023年、2024年嘉会公司化肥销量占全市比重分别为6.17%、5.41%。农产品销售渠道仅依托花城老邻居连锁超市,超市网点数量较少、销售品种较单一、产品销量小,销售范围仅限于本市。如,2023至2024年,通过花城老邻居连锁超市销售的攀枝花本地水果仅260.33吨,占全市的0.02%。因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等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市供销社2023年在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排名倒数第一”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邀请市农林院、市农业农村局、四川银行攀枝花分行的业务专家,在10月底前对米易县8个基层社、全市31个正常开展农资经营的基层社,分别开展两次农资营销业务、农业植保技术、普惠金融培训,提升基层社综合服务能力,以服务能力提升助推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二是10月底前组建米易县供销社社有农资企业,实现3个涉农县(区)均有社有农资企业。三是对31个基层社分别开展1次农资经营情况盘点和财务对账,掌握基层社所销售的农资存量情况、农民赊账情况,制作“供销促共富——化肥农药优惠促销宣传单”,对滞销的农资开展针对性营销,以此带动赊欠基层社农资货款的农民加快还欠款进度,提升基层社在当地农资供应方面的影响力。四是10月底前对市嘉会公司派驻仁和、米易、盐边的片区经理,开展1次农资营销业务培训,提升其农资采购营销的针对性,增强基层社在农资营销方面的市场影响力。五是与市国投公司合作,10月底前在全市新开业3家共富家园生活超市,改变全市供销社系统农产品营销仅靠老邻居超市的现状,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六是10月底前,与市邮政公司签订供邮战略合作协议,开展2次“供销+邮政”农产品共富村播,进一步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七是在东区、仁和区各选1个老邻居连锁超市网点,设立攀枝花农产品专柜,增加水果、蔬菜等农产品种类,逐步扩大农产品销售面。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7项已完成整改。
9.针对“新业态新模式应用不足。构建电商服务体系、运用数字赋能供销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而不用。2021年7月,市供销社投入资金43.3万元实施‘农资供应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2024年9月验收交付,截至巡察进驻,该平台实际未启用,无业务数据录入,无操作使用痕迹,多个模块功能失效,无法正常访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0月底前与市邮政公司建立“供销+邮政”战略合作关系,利用邮政公司的“邮乐购”电商平台服务体系,销售全市优质农产品。二是10月底前已开展2次“供销+邮政”农产品共富村播,帮助部分农村群众销售优质农产品。三是“农资供应服务一体化”平台在功能设计时贪多求全,导致操作繁琐、使用难度较高,加之当前APP泛滥,基层群众对平台推广抵触情绪大,无法达成预期的推广和使用效果,继续投入资金进行修改只会进一步扩大损失,弃用该系统是将损失降到最低的唯一合理选择。今后,市社将坚决规范决策流程,在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前,切实强化可行性研究,在充分调研摸清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项目合规、需求、成本、风险、回报等各要素开展集体研究、科学论证,坚决杜绝“拍脑袋”式盲目决策,确保建设项目规范、科学、高效、实用,确保每一个建设项目都能产生相应效益。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2项已完成整改;第3项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
10.针对“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部分年度未按要求开展‘双备案’、学习研讨等工作,学习记录和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双备案流程,按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双备案”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每年3月前报送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12月底前报送年度学习总结;中心组成员变动或专题学习结束7个工作日内报送中心组成员备案表或中心组学习备案表。二是强化学习研讨管理,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每年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且每季度不少于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重点发言不少于2次,此项工作已从8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始规范。三是于2025年度第17次党组会审议通过《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按年度整理学习记录、会议资料、年度学习总结等并归档,每年在档案馆的指导下对档案规范情况开展自查工作。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3项已完成整改。
11.针对“管理制度缺失。未制定门户网站运行管理、信息对外发布审批等制度,也未制定网络舆情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应急管理预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建设门户网站,通过比选确定移动公司为我单位搭建新门户网站,确保门户网站安全运行。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于2025年度第15次党组会审议通过《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信息发布、日常维护、安全维护、监督考核等职责。三是规范发布审批,建立信息对外发布三级审核制,明确科室信息员负责一级自查自校,科室负责人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经三级审核通过后交办公室网站管理员统一发布,重要信息(如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大事项)需报市供销社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发布。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判断时,必须向保密或网信部门请示,经批准后方能签发。四是完善应急处置,遭遇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突发事件,需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协调搭建单位立即开展补救措施,按程序向保密局、网信办等上级主管部门履行报告手续,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后续处置工作,完成处置后按要求向相关单位提交情况报告。
整改进度:第2项至第4项已完成整改;第1项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2.针对“纪律意识淡薄。如,在2019年国庆、2020年‘五一’值班期间,市供销社值班领导和值班科长均未严格遵守岗位值守要求,发生脱岗行为,连续两年因节假日值班脱岗问题被市政府办通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纪律教育,已于9月26日组织国庆、中秋值班人员学习值班纪律,并形成工作流程,在节前廉政谈话强调值班纪律。二是完善值班制度,于2025年度第15次党组会审议通过《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节假日值班制度》,明确执行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制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值班期间值班人员登记节假日值班记录表,带班领导按天核实值班情况并签字。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将值班要求传达至每一个值班人员,换岗时随值班记录表一并交接,节假日期间领导班子采用电话抽查等方式督查,一经出现脱岗行为即时通报,与年度评优挂钩,情节严重的予以组织处理。四是以值班规范整改为切入点,举一反三强化全员纪律建设,将纪律要求延伸至日常工作全流程,加强纪律教育与监督问责,引导全员树立“纪律无小事”的责任意识,以点带面破解纪律意识淡薄难题,筑牢制度执行的思想根基与行动自觉。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4项已完成整改。
13.针对“管理松懈。如,2022年2月党组委派嘉会公司监事,截至巡察进驻,仍未按程序要求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事变更登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社已在巡察整改期间立行立改,将市嘉会公司监事变更。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派出监事、董事登记情况,没有发现新的未变更登记的情况。三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强化对公司的业务指导,引导市社属公司合法合规运营。四是监事会针对市社派出的监事、董事情况,建立登记台账,根据人员变动及时更新,并利用天眼查等工具不定期对公司依法登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4项已完成整改。
14.针对“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报销附件不齐等情况。如,2019年11月,一名班子成员到深圳参加培训,多报销5天伙食补助及公杂费1000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联系相关人员,对多报伙食补助和公杂费情况进行说明。二是相关人员于2025年9月4日对多报的1000元差旅费退回单位账户,财务科建立清退台账,完成违规报销资金清缴工作。三是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重点对市社2019年以来的差旅费报销进行自查,对多报、错报差旅费款项建立整改台账,新发现8笔多报、错报款项,已完成退款工作,清退资金合计670元。四是财务人员认真总结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牵头组织业务学习,深入研习相关政策制度,精准掌握报销附件要求与差旅费标准。同时,领导班子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开展集中学习,通报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明确后续严格报销的具体措施,着重强调全体人员需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报销工作规范有序。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4项已完成整改。
15.针对“内控管理有缺陷。未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对车辆维修、会议活动、合同签订等事项进行审批。如,2024年9月支付公务车维修费及年审费2449.22元,未履行审批程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市社以往年度车辆维修、会议活动、合同签订等事项进行自查,严格履行相应审批手续。二是10月14日市社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内控领导小组会议,围绕监管机制、审批流程等关键环节,深入剖析了市社内控管理存在的缺陷,发现个别同志制度执行意识不足是主要原因,对此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提醒。三是进一步强化财务审核把关力度,结合业务实际与风险等级,明确审批流程,确保流程清晰、责任到人、标准明确,彻底消除制度执行中的模糊空间,同步修订五大业务审批流程,细化各环节风险等级,着力强化全流程管控,制定《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用款事前审批表》,对所有报销及支付申请实行前置性审核,严格加强事前把关,缺少该审批表的申请一律予以退回。四是补充完善内控领导小组成员架构,明确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推进、各科室负责人为核心成员,构建权责清晰的内控管理体系,同步修订完善单位内控制度,重新制定市社内部控制手册,明确内控组织架构,细化决策、管理、执行与监督各环节职责;强化岗位建设,制定关键岗位职责清单,重点加强关键岗位风险防控,确保内控制度全面适配管理需求、切实落地见效。五是强化内控制度培训工作,聚焦各业务审批规定、流程要求及风险点,明确岗位内控失职的责任后果,着力筑牢全员“按制度办事、按流程审批”的思想根基。10月14日,内控领导小组人员集中学习《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控制手册(试行)》;各科室负责人于10月20日前牵头组织科室人员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化对内部控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按制度办事、按流程审批”的行动自觉。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5项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6.针对“重视不够。党组对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2021年以来,均未按要求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将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党组年度重点任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已于2025年度第1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形成党组会会议纪要备查,制定年度会议表,将每半年召开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纳入其中届时按时召开。二是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等内容纳入2025年度第12次党组会会前学习及9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在后续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大相关内容的学习频次。三是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细化责任清单,于2025年度第15次党组会审议通过《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3项已完成整改。
17.针对“基层党建基础薄弱,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较大差距。机关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督促指导不够,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党支部普遍存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不到位等情况。2024年5月,因在2023年度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排名靠后,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约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指导监督,机关党总支安排组织委员对企业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全面检查,共发现问题3个,提出整改措施9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严肃考核问责,于2025年度第17次党组会审议通过《机关党总支对各支部考核办法》,党总支对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对问题突出的支部书记约谈问责。三是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对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测评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进一步丰富形式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观看9.3阅兵电视直播、到电影院观看红色主题电影等,机关支部开展自查工作,完善各项记录,将谈心谈话会纳入年度会议表一体安排,支部组织委员做好记录。四是严格党费收缴,劳资人员将党员调整后工资收入及时同步机关支部组织委员处,按年度核算党费基数就高不就低,保证足额缴纳党费。五是规范党员发展,积极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发展党员专题培训,严格按流程发展,实行全程纪实,确保程序合规,目前1名同志已进入发展对象程序,党支部组织委员做好跟踪管理。六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9月支委会议定,“党员示范岗”由上年度3名优秀党员担任,支部为其制作“示范岗”标识牌,做好亮身份树标杆工作。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6项已完成整改。
18.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除2021年外,党组书记未听取过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班子成员也未定期了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够深入,监督方式方法不多,对市供销社主责主业和社有企业情况了解不深不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汇报,班子成员每季度了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情况,形成书面记录,适时开展廉情分析,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学习。在2025年度第12次党组会前传达学习《攀枝花市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三是完善联动机制,主动联系纪检组参加相关会议,主动向纪检组通报本单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共享廉政信息。四是进一步深化对社有企业廉政情况的全面掌握,10月23日由监事会牵头,围绕市级社有全资及控股企业核心业务,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供销社社有全资及控股企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全资及控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并明确整改方向。五是10月28日监事会联合财务科,对照《市供销社社有全资及控股企业廉政风险清单》,对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督导,督促企业结合问题台账健全制度体系、规范业务流程。监事会将持续跟踪督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5项已完成整改。
19.针对“干部队伍规划不合理。干部结构老化,年轻干部储备不足,无35岁左右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和30岁以下的副科级领导干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第15次党组会审议通过了《市供销社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工作方案》,拟通过公开招考、公开考调(遴选)、调动(任)等多种渠道及多领域,引进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性别结构。二是2025年第15次党组会审议通过了《市供销社机关内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度》,将年轻干部安排在办公室、重要业务科室等重点岗位历练,培养年轻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2项已完成整改。
20.针对“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严。干部动议不规范。如,2023年9月,4名干部职级晋升,无动议方案;同时提拔的3名科级领导干部,动议方案过于简单,未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未提出启动建议、未进行人选分析和比选、提拔副科级领导职务人选资格条件表述错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5年度第17次党组会会前学习,党组领导班子带领相关业务科室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在干部提拔晋升中安排专人对归档资料进行逐一审核后进行归档。三是于2025年度第15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市供销社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工作细则》,明确动议方案需包含任职需求、人选范围、资格条件等要素。四是在2025年9月干部晋升工作中强化了研判比选及资格审查,对拟提拔人选进行比选,并形成了书面研判情况,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资格条件逐项核查,经考察工作小组组长复核后再开展后续工作。五是在2025年9月干部晋升工作中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动议过程。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5项已完成整改。
21.针对“基础工作不扎实。存在考察材料数据与原始数据不一致、选任文书资料缺失、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不完整等情况”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2025年9月干部晋升工作中强化了材料审核,考察组成员对于考察材料采取“双人复核”方法,对照原始数据逐项校验。二是在2025年9月干部晋升工作中严格落实考察组人员签字制度,参与考察的人员对考察文书资料进行签字把关,确保资料内容一致。三是在2025年9月干部晋升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提拔晋升工作流程签署姓名、时间等相关内容,确保程序合规、资料规范后才进入下一环节,事后资料归档人员对归档资料进行逐一审核后进行归档。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3项已完成整改。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22.针对“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集中整改期后,党组对未完成整改和‘回头看’指出的新问题跟进督促、推动不够,未专题研究过相关情况,班子成员也未定期进行调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巡察整改期间,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建立工作台账,党组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整改问题逐个督办,逐项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二是将整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常态化任务清单,定期研究各项事宜,建立调度制度,制定年度会议表,党组每年至少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1次,不断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2项已整改完成。
23.针对“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改了又犯。‘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制度规则意识不强’等6个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经停止所有大额现金支付业务,资金支付全部采用转账方式。二是为规范资金支付管理、确保交易可追溯,对工资发放、改制企业退休人员慰问金发放、财务报销等各类款项,统一实行银行转账支付方式,已通知相关聘用人员及改制企业退休人员上报本人银行账号,其工资、菜篮子费、节日慰问费等所有应发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足额支付,一律不再以现金形式发放。三是重新梳理“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制度规则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财务报账审核把关不严”“大额现金收支监管失控”6个方面的问题,对已经完成整改的抓好巩固提升,对长期整改的要加大力度,对新出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跟踪推进,对效果不明显的要“回炉”“补课”,对长期坚持的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抓好整改,结合前述措施,综合推进问题整改。
整改进度:第1项至第3项已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一)持续强化思想认识,筑牢整改思想根基
将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上级指示精神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的学习范围,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摒弃“过关思想”“侥幸心理”,树立“整改不力就是失职、整改不到位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
(二)健全完善整改工作机制,提升整改落实效能
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建立了一批符合本单位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新制度,修订完善了一批已不适宜当前工作的旧制度,不断增强按制度办事的意识,并将制度执行结果与对领导干部和职工的考评结合起来,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对需长期坚持的工作,持续用力,紧抓不放。
(三)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推动长效常治建设
对整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整改工作模式和方法,健全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以整改促提升、以提升促发展,切实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供销工作的突出问题,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2)3330808,电子邮箱:305243725@qq.com。
中共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6年1月15日